“没错。那就是把狼人的血混进人类的血液里。这个实验也不是最近才开始有。早在中世纪,一些人为了获得能够对抗黑死病的身体,而找到为数不多,在这个世界上幸存下来的狼人,从它们身上提出鲜血,并且把他混入到得了黑死病的病者的身体内。当然他们当中大部分失败后死去,但是一些人成功后活下来。可是他们从此失去了作为人的权利了。”
“难道是?”明枫惊讶地说道。他虽然还没完全相信丽莎的话,但是他也想到丽莎下面要说的话。
“没错!这次案件的凶手就是把狼人的血混进自己的体内。顺便说一下,那个人的名字叫霍克。原来是一名公司的老板。原本过着富裕而幸福的生活,但是就在前几年的‘大萧条’时公司破产。之后,他贫困潦倒,妻子离她而去,女儿得了病也没钱治疗而死亡,自己也没有可靠的生活来源,只能用为数不多的钱借酒消愁。弄到最后被亲戚朋友抛弃,连酒馆的老板都不愿意让他进门。就在1个月前,他遇到一个神秘人,从他那买了神奇的药后,得到了狼人的力量,就成了你看到的那样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。起初他杀了自己的前妻和她的丈夫,也是这次连环杀人事件的第一个受害者。”
“等一等,你怎么知道这些。”
忽然丽莎提起长剑,将它对准明枫。她的表情变得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严肃,有一些让人感到恐怖。她说道:“明枫,如果你要再听下去的话,你会面临两个选择。”
“什么选择?”
“第一条就是我现在就杀了你。”丽莎说道。
明枫忽然想起当天在旧教堂里险些要杀自己的丽莎。
“那么另一条呢?”明枫有一些紧张地说道。
“啊,不好意思。我刚才忘了还有一条路。”
“那是什么?”
“就是你把所有的事情都忘了。从明天开始起我们只是普通的舍友,你一概不管我的事。当然别想问出任何工作的事情来。你要考虑清楚,你是想要满足你的好奇心呢?还是忘了一切,重新自己平常地生活。”
明枫被问了后,一时不知道如何回复丽莎。可是他明白一点,就是丽莎是认真的,按照他自己对丽莎的了解,如果要知道的真相的话,那么自己有可能会遇到危险。
他想了一段时间后说道:“既然如此就算了。”
这时候从巷子里传来了脚步声,明枫猜想是汤姆森。
“估计是汤姆森那个废物。我们还是走吧。不然被那个麻烦鬼看见,又得唠叨。”
“好吧!明枫,你真是个有趣的人。”
他们两个人马上离开了现场。果然不出明枫所料,汤姆森很快跑过来。他看到血淋淋的场面后大吃一惊。很快他叫来了警察局的援助,并且把那流浪儿童送到医院,但是那小孩最后被医生判断为送到医院前就死亡。到了第二天伦敦各大报纸大写特写了这件事情。警察局上层也开始重视这件事情,并且根据汤姆森,莫里司和张芸的描写,画出了凶手的模样,发到各个派出所,并且贴到伦敦的大街小巷。一时伦敦主要大路进入了严格的盘查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