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清欢沉声开口:“二十五岁,漠北一战,大溃敌军,使得滋扰边境百年的游牧民族彻底溃散,为大燕得到休养生息的绝佳时机。”
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英雄梦想,她也不例外。
像燕长风这样的人,出生贵胄,却不畏艰难从军入伍,立下赫赫战功,平息了边境百年战乱,是绝对的英雄。
她发自内心地,崇敬这样的人。
黑白分明的眼眸无声无息地说着——他,是个英雄。
燕长风微微眯起眼睛,慢悠悠地开口说道:“这一年多,无人敢在本王面前提及漠北一战,你倒是个不怕死的。”
“我怕。”
她说着怕,脸上的神色却很是平静,完全了没有了方才的慌乱。
宋清欢蹲下身,手直接落在他的膝盖上,如此没有规矩的行为,使得他眉头紧皱,却没有出言阻止。
“所有人都说你毁容伤身,性情大变。可我看到的,是一个血肉之躯的平凡人,为了保家卫国,不计个人得失,逼着自己成了英雄,肩负起了千斤重担。”
“所以,我是真的想帮你治好腿,让你重新回到属于你的战场,这件事对你百利而无一害,多留我几天怕什么?大不了,等发现有问题,再杀了我呗。”
她说着捏了捏他的腿,眉头皱起:“寒毒入体,你的双腿几乎天天都处于阴寒的状态,一定很难受。给我个保命的机会,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。”
很是坦诚的言语,却让他冷笑出声:“本王会怕?宋清欢,别以为你一番吹捧,能改变什么。本王说过了......”
他微微俯身,凑近她仰着的小脸。
妈呀,睫毛好长,皮肤好棒,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战场上摸爬滚打的人?
只能说,先天基因这种东西,比保养重要一百万倍。
“怎么做是你的事情,留不留你的命,就看本王的心情。”
微寒的声音吓得她缩了缩脖子,也打碎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:“相公放心,我肯定让你心情愉快。”
她陪着一张笑脸凑过去,眼睛不断地瞄着他的面具,还想谈谈他的脸受伤的问题。
可她还没有开口,他就猛地直起身:“滚。”
冰冷的声音吓得她一个哆嗦。
什么情况?
这男的该不是有人格分裂吧?
前后零点一秒的时间都没有,就变脸了。
不过能不和他同处一屋,宋清欢是求之不得,哪里会多做停留?第一时间起身离开。
可她的手刚刚碰到门,身后就再度传来男人阴寒的声音:“站住!”
又发什么颠?
宋清欢是欲哭无泪,却也只能挤出笑容回头看过去:“王爷还有什么吩咐?”
“玄礼他们是本王的孩子,远比你重要,记清楚你的身份。”
“......”
不能再有子嗣的男人,自然会更加在乎已经出生的孩子,她确实得注意。
当下她就准备各种表忠心,表示自己绝对会是个好后妈。